第三百三十四章 无敌的代名词-《诸位,皆随我出剑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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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嬴春第四剑杀意更盛,威震上空苍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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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烹羊宰牛且为乐,会须一饮三百杯。

    大宴之时,酒水牛羊肉管够,自当痛痛快快饮上三百杯!

    第五剑出,天幕以下便唯有剑光璀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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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岑夫子,丹丘生,将进酒,杯莫停。

    第六剑过后,白栾的阴阳法袍彻底碎得不堪大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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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与君歌一曲,请君为我倾耳听。

    凌凤歌的绝妙歌喉,引得学院学子们如痴如醉。

    歌声里,空中。

    那袭白虎皮第七剑已然递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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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钟鼓馔玉不足贵,但愿长醉不复醒。

    第八剑出,白栾接连后退,其作战之劣势,已然明显得一目了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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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古来圣贤皆寂寞,惟有饮者留其名。

    嬴秋嗜酒如命,曾日日买醉,酩酊街头。

    而这一世自封“武林守林人”,作为剑道圣人的嬴春,同样也爱酒。

    第九剑,直接使得白栾脖子上那串血色珠子完全崩碎,颗颗炸裂开来。

    没了那些本命珠串,白姓剑修便再也不能与自家道场,即那座神龙洲“剑岛”勾通灵气。

    气机有了显着的枯竭迹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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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王昔时宴平乐,斗酒十千恣欢虐。

    大禹王朝曾有西北藩王陈氏,设宴请宾客入家中欢聚,其中,也包括了曾经的太子嬴秋。

    这第十剑,声势过分雄大,连天地都为之变色,乾坤为之震颤!

    而白栾此时此刻,不得已显出了龙族真身,强化肉躯体魄,以扛御老剑圣的出剑。

    一条庞然无比的白色巨龙,于高处肆意扭动身躯,十分震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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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主人何为言少钱,径须沽取对君酌。

    第十一剑。

    重创那条巨型白龙的庞然身躯,龙血飙出体外,场面极其血腥。

    仅这一剑,便将那白栾的护体阴神斩杀,伤至了骨髓,危及魂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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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五花马,千金裘,呼儿将出换美酒,与尔同销万古愁。

    第十二剑。

    最后,且杀力最大的一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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