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,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。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。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,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、补偿、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》也曾规定,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、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,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,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,未经行政机关裁决,仅就房屋补偿、安置等问题,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。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《民事案件案由规定》将此类纠纷的案由也确定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。 综上,牛盛明通过何种途径提出重新索取拆迁补偿费,都是可以的,而能否重新取得拆迁补偿费、可以重新取得多少拆迁补偿费,则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牛盛明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确定。 由此可知,牛盛明重新索取拆迁补偿费用,属于被拆迁方对拆迁补偿重新提出主张,属于法律许可的范畴。 牛盛明等人重新索取拆迁补偿费,虽然数额巨大,但并非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提出,换句话说,争议的拆迁补偿费,不一定不属于牛盛明所有,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。 因此,牛盛明索取拆迁补偿的行为,实际上是行使民事权利的一种方式,不属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’。” 方轶说完第一点后,咽了口唾沫,清了清嗓子,顺便看了眼对面的检察员,对方表情严肃,时不时的皱下眉头,估计是在思考方轶的发言内容。 晚上六点还有两更!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