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7章 左家-《律师本色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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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人的银行流水,与出借人手里的借款协议上的数额及转账记录都对得上,从秦翠的表述上看,被告人应该不存在挥霍资金的行为。当然这需要进一步核查。”杜庸说道。
“嚯,他们做的还挺正规,公安机关查案方便了。”云乔惊讶道。
“嗯,这样看来他们是真想开发房地产,不是搂钱后跑路。”曹永正也跟着附和道。
“被告人都是本地人,而且左家在当地家大业大,他们非吸的目的应该还是为了项目,否则事发后左家也不会积极筹款,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。”杜庸说道。
“本案四个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虽然属于‘数额巨大’,但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所需,案发后被告人积极清退了大部分资金。
我认为本案符合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条关于适用缓刑的四个要件,可以做罪轻辩护,奔着缓刑努力。”宋辉把话茬接了过来。
“缓刑?!非法集资二个多亿,可以这么操作吗?”周颖惊讶道。
“嗯,我也觉得有点悬。本案被告人犯罪数额巨大,情节严重,我认为不属于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条关于缓刑适用条件中‘犯罪情节较轻’的情形,不应适用缓刑。”吉红英对宋辉的意见也持反对态度。
“这样,既然大家对本案的量刑分歧这么大,咱们各抒己见,讨论下。”方轶开口道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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