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三章:鸟择良木,人择明主-《问天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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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一个神魄被重创前达到雷劫后剑王中期,神魄被重创后还能保留剑王初期,并且拥有神器的绝世强者,放眼整个天元帝国,放眼整个神州,何处势力不渴望,何处地方不渴求。
要是就这么放过了眼前这个实力既强,潜力与天赋都远超常人的风陌,去哪里找下一个啊。
“剑心你不必着急,此事我自有分寸,听我安排就好了。”
用手轻轻拍了拍剑心厚实的肩旁,南宫天的回应却显得有些轻描淡写,宛如胜券在握。
剑心所言他并非不知,只不过南宫天要做的是欲擒故纵,这才是眼下收服风陌最为有效的方法。
被南宫天如此一说,剑心那颗忐忑不安的心这才缓缓平静了下来,当即深吸数口气,很有眼力的退到一旁,默默不语。
跟随南宫天这么多时间,剑心自然相信自己的少主并非愚钝之人,眼下如此所为,定有深意在其中。
想清楚当下的一切后,剑心旋即凝视起了风陌,等待着这个来历非凡的男子最后的那个决定。
“天兄,剑心兄,古语道,鸟择良木而栖,人择明君而臣,讲的便是一个人当遇上选择与机遇时所能行的做法。
这些年来,我风陌一直跟随师父,伴于其身,苦心练剑,饱读诗书,除了这把疾风无痕外,别的什么东西都没有。
但一直以来,我心里却有一个梦想,希望能跟随将来能睥睨天地,君临天下之人,共同铸就一番能够刻于史书的传奇佳话,不枉来世一遭。
而你,洛阳城的南宫天,便是我眼下最好的人选,也可能是我未来路上所能遇到的不二之选。
所以天兄,我是跟定你了,还请你不要再拒绝我,我知道眼下洛阳式微,需要我这样的人来帮助共同主持大局,你我各取所需,岂不美哉!”
在南宫天与剑心共同的注视下,一向以清高示人的风陌竟缓缓跪扶而下,任凭青衣染上世之尘埃,徐徐开口道出心中所想。
说完一切后,他更是一把咬破手指,将滴滴鲜血滴于疾风无痕剑身所在之处,以剑起誓,表明追随南宫天,共创那不朽之业的决心。
“既然风陌兄决意如此,那天只好勉为其难的接受了,自今日起,风陌兄在我洛阳,便与剑心,秦叔叔平起平坐,为我洛阳三将之一。
兄台所言,便是我南宫天所说,待我加冕之日,定要让这座城的所有百姓看看风陌将军到底是何模样,到底为何能坐于我之身侧!”
将跪扶而下的风陌一把扶起,南宫天的回应郑重无比,完全像是为人君之人对臣子的一种敬勉,每一字都绝无戏言。
为了不让风陌觉得自己被轻视,南宫天更是直接给其三将之一的承诺,说白了便是要让其成为洛阳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的存在。
因为南宫天相信,风陌师从御风之主十余年,绝非池中之鱼,放手给他权力,对自己,对洛阳,都是有着难以想象的益处。
“多谢天兄,不,应该是多谢少主,瞧我这嘴,都忘了改口,真该死,还请少主见谅!”
听得南宫天一上来就给予自己如此之大的权力,丝毫没有避嫌与猜忌的举措,风陌先是一楞,随即面露喜色,恭敬应答。
虽说他也知道南宫天是不会拒绝自己加入洛阳的,但同样没想到自己刚加入就受这般重用,领到了一个常人浴血终身都难以获得职位。
如此一来,便如大恩加身,是真的要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才能报了的。
“不必过于在意礼节,风陌,我之所以如此做,不仅是因为你救了我的命,更是因为我相信你的能力,也相信你的为人,切莫让我失望啊!”
朝着风陌摇了摇头,南宫天却是微微一笑,丝毫不在意风陌对于自己的称谓。
对他来说,礼节这种东西其实是可有可无的,哪怕走到了这一步,他还是希望以“少主”之名自居,而非城主。
那个称谓,如今还是为时过早。
交代完风陌后,南宫天又转头看向剑心,吩咐道:“剑心,劳烦你去将此事告知众人,我希望这件事可以让整个洛阳城的人民都能知晓,若是洛阳之外的那些人也能得知风陌之事,那就再好不过了!”
“还请少主放心,我一定将这件事传扬的风风光光,至于外面的那些人,如此风光之事怎么能不通知他们呢,自然是要知道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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