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四章 破解-《风水异闻录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另外,动物对危险的察觉程度,可比人要强悍得多。

    一旦通背猿靠近,马匹就会嘶鸣,就不用我和戴曙轮流守夜。

    帐篷里飘来浓郁的香味,我掀开帐篷帘子,发现戴曙正蹲在地上吃自热火锅,正吃得是满头大汗。

    “包里有筷子和自热米饭,你自己拿。”

    作为修道者,辟谷是一门必修课程,一周不吃饭对我来说,也算不上什么大消耗。

    今日见到拓跋以后,我的心情更加的紧绷。

    魔族的嗅觉比人要灵敏,既然拓跋赶到,说不定别的魔族也会到场,我必须加快速度,将此处的通背猿灭杀掉。

    一旦这种会隐身的玩意儿,在魔族的搅合下,流窜到都市里头,就是新的致乱之源。

    我捧着手中莹白色玉石,闭上眼凝神感应其中蕴藏着的能量。

    随着心神合一,神识汇聚到一个点上,我眼中的白玉石化作无数符文规则的碎片。

    一点一滴的碎片,编织构筑成整体,其中隐身机制,防御机制,即将剖析展现在我的眼前……

    忽然,我鼻头嗅到阵阵芳香,将我从全神贯注的状态打断。

    睁开眼时,我愕然发现戴曙夹着一块牛丸在我面前晃了晃,“喂,这可是最后一盒自热火锅,你再不吃,我可吃完了。”

    我推开了她的手,没好气的道:“吃吧,多吃一点。万一肃清者联盟总部怪罪下来,而你还没找到武器,至少也能做个饱死鬼。”

    “切,你这个人真够没劲的。”

    戴曙将撒尿牛丸塞进自己嘴里,噗嗤汁水溅射而出,溅在了我的眼睛里,我被辣得直流眼泪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,你没事吧!”

    戴曙抬起袖口要帮我擦,我赶忙捂着眼走出帐篷外,“别跟过来!我到隔壁帐篷有要紧事处理,你不许打扰!”

    “切,这么小气,至于么……”

    回到旁边的帐篷,我再度盘膝坐下,凝神开始剖析手中玉块的能量。

    整整过去两个时辰,我觉得头晕脑胀的时候,总算是将里头的全部符文剖析出。

    通背猿看似猿猴,实则是依靠地气而生的一种恶灵,可以将我施展的法术力量,尽数导入地下,其本身不受力,因此才造成免疫法术的假象。

    至于隐身,则是其化作一团阴煞之力,蛰伏于地下缓缓移动,因为显形比较快,因此才有了隐身的假象。

    知道其原理以后,对付起来就容易许多。

    五行相生相克中,木克土,通背猿属土便需要有木属性的神力来克制,而我好巧不巧的,叫墨如初前来救援。

    墨如初本体是神树,其内部有充裕的木属性能量,刚好是通背猿的克星。

    且通背猿这等异类,本身依靠巨大的阴煞之力生存,之所以在东北山腹打洞生存,估计是下方有大型墓穴泄露阴煞之力作为滋养。

    眼下,我们只需静等墨如初增援便可……

    我在帐篷中盘膝而坐,原地修炼。

    隐约中,我感觉外头有生人气息,睁开眼看见外头影绰绰的点燃了篝火,帐篷旁还有个放大的身影。

    我瞬间警惕,掌心凝聚出浓郁雷霆,“谁!?”

    “是我。”

    外头传来戴曙清甜的声音,我稍松了口气打开帐篷,正看见她捧着一碗肉汤,犹犹豫豫的站在帐篷口。

    “雨好容易停了,我弄了点食物想着给你送一份,又怕打扰到你,再凶我一顿……”

    我无奈掀开门帘,“进来吧。”

    考古队的伙食很不错,冷冻箱里的肉炖得软糯可口,还有加热过的炒饭,即使我没什么心情,也和戴曙一起,蹲在地上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到了晚上,戴曙也变得多愁善感,茫然盯着阴霾夜空,喃喃的说道:“没有武器,就凭我这三脚猫的功夫,恐怕都到不了怪猿的巢穴。”

    “实在不行,冒着掉脑袋的风险,我也只能求助李拂晓。否则箱子丢太久,找回来的难度更大。”

    好容易有了戴曙这么一个肃清者联盟内部核心成员作为盟友,外加上我不能确定,她和戴天晴到底有没有关系,因此绝不能让戴曙掉了脑袋。

    我宽慰说道:“今夜子时之前,我会想办法带你取回武器。但作为报酬,我需要一件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李王墓的虎符。”

    所谓的李王墓,实际就是李元霸的坟墓,坟墓中的阴兵也都是他生前的下属。

    现在的李元霸对肃清者联盟有了反意,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。

    如果将虎符作为礼物,与李元霸交好以后,日后万一和肃清者联盟翻脸,我也算是多了一张底牌……

    还没等我将炒饭吃上一半,忽然听到百米之外,有马匹躁动不安的嘶鸣声。

    我当即警惕起身,向戴曙吩咐道:“你没有武器在身,先去帐篷里躲一躲,恐怕是通背猿来找我们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的是那怪猿!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经历过绑架事件以后,戴曙对通背猿简直谈虎色变,吓得嗖一声躲进帐篷,忐忑声向我询问道:“你一个人能不能对付得过来?”

    “我可以试试。万一打不过,带着你逃跑的本事还是有的。”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