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第148章 沈念的小小担忧(三更)-《妹控的自我修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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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双方一见面,导演也不多废话,开口就是有关演出合约的事情。

    助理适时的拿来一份合同,让李小桐过目。上面最主要的内容就是通告费数额,其他的就是一些注意事项,以及违约之后的赔偿。

    陆平凡跟沈念都帮忙确认过,合约没问题,便跟导演签了合同。

    其实硬要说的话,合同里有一项是对艺人不利的,就是一旦导演觉得节目效果不行,就随时有权利把节目换掉。

    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,李小桐终归是新人,不是天王,基本上所有的新人签的都是这样一份合同,李小桐也就不例外了。

    而且陆平凡一点也不担心导演会把小桐换掉,反正就算换掉了也没关系,他们没损失,来回机票人家也给报销,就当旅游了。

    倒是沈念挺担心的,因为李小桐的收入跟她的收入直接挂钩的。上次辽北台春晚,李小桐一场演出收获了十万的演出费,因为跟公司签的合同上是收入五五分成,所以她自己只能拿到五万块。

    而沈念的收入则是李小桐收入的20%,也就是一万块,这一万块也要从李小桐的收入里扣除。最后算下来,十万块的演出费,公司拿五万,李小桐四万,沈念拿一万。

    这个数字听上去赚钱很容易,可总的来说,一年到头又能有多少次晚会呢?而且谁能保证像李小桐这样一名新人每次晚会都能收到邀请?所以说,新人的生存环境还是很恶劣的。

    像李小桐,如果不是自己本身实力过硬,加上哥哥在背后为她写歌,估计她现在就跟公司里的那些新人一样,连晚会的邀请都收不到呢。

    至于歌曲的收入,那就更不用说了。新人为了名气,一般都会有一个月的免费期,免费期过后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人再会专门为了听歌花钱了。

    饶是李小桐《最初的梦想》,最后单曲卖出去的数量也只有十万。她的这首歌在网上付费两元,十万个人买,就是二十万块钱。公司拿走十万,沈念拿走两万,李小桐自己能得到八万。

    这还是在《最初的梦想》大火的前提下,而向韩冰的那首《心愁》,收费之后卖出去的数量就只有几千,再跟公司和经纪人分成,最后根本看不到几个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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