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汪月不停地叫嚣挣扎,可抓着她的两人根本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,反而下手更重。 “再闹,就把手铐给你戴上!” 汪月听到手铐,喊得更大声:“你们敢这么对我,我一定要你好看!” “哐当!” 清脆的金属声响起,汪月汪母喜提银手镯。 汪月和汪母看着手腕上的手铐,完全不可思议。 “啊!” “给我解开!”汪月失控地又叫又闹。 有瞬间,桃喜以为汪月被气疯了。 公安所的领导见状,朝抓着汪月的两个男人吩咐:“把人带走关起来!” 看着汪月狼狈地被拖走,桃喜恍然间大悟。 原来跟着汪月和汪母的四个男人,是公安所的便衣。 就是说嘛,汪月哪怕没有牵扯进乐韵和桃喜的这个案件中,也犯了不少事。 上面查汪家,不可能让她们母女活蹦乱跳。 没了吵闹的汪月,桃喜的目光落在了汪母身上。 与此同时,汪母也正望着桃喜欲言又止。 好在,押着汪母的便衣没有让她多停留。 “走,往里走!” 汪母可不想像汪月那样被拖走,为了维持体面,她赶忙听话的离开。 桃喜看着她的背影,露出个冷笑。 汪母哭太早了,还没到她最惨的时候呢! “你要是觉得满意就签字,要是不行,我们还可以——” 乐鸣的话,将桃喜的注意力拉回:“我觉得这样就行了。” 她直接从乐鸣手里拿过判决书,签上自己的名字。 字一签,乐韵和几名歹徒的死期,也就近了! 公安所的工作人员,收走判决书,向桃喜道: “嫌疑犯乐韵偷走的那些钱和东西,我们也已经全数追回,等到完全结案的时候,会退回。” 桃喜点点头:“好的。” 那些钱和手镯能拿回来,当然好。 她以后创业,还需要这些资金做本钱。 公安所这边的事,这几天都是乐鸣妈妈在帮着跑,她签完字剩下的事也就不需要再管。 乐鸣跟护着易碎品似的,护着桃喜出去。 他们刚到门口,还没到车上,就见乐鸣爷爷奶奶步行到公安所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