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九章 大明商法-《明天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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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太仆寺负责养马甚至还领有民政,在地方上划出大片草场,与卫所府县并列。权力很大,但是而今太仆寺更多是从户部领钱去买马,然后转给枢密院。
事情太少了。
朱祁镇都有将他裁撤的意思了。
而且随着蒸汽机的出现,铁路的出现,大明对马匹的需求量也会越来越少。要知道而今的驰道体系就吃了好几十万批马,再加上军队,大明官府所拥有的马匹量在一百万匹到二百万匹之间。
但是这将是大明拥有马匹的最高峰,无他,铁路已经开始代替驰道,驰道被铁路代替之后。
大明需要马匹数量就会急转直下。
将来不会有今天的需求量了。
不过,这种制度上的变动,要朱祁镇回到北京之后再做处置。
对大明商律的编纂,朱祁镇是从两个方面来做的,首先让人从大明律之中,关于商人的条例一一挑出来。
毕竟大明虽然没有专门的商律,但并不是说,商人就没有人管了。
古代立法也是相当全面的,只是这些条例夹杂在很多其他律文之中。
朱祁镇也亲自翻越过好多次,最后发现越挑选越多。他忽然有一种觉悟。那就是很多律条看似与商律不相干的,但是其实就是紧密相连的。
比如大明律户律之中,有课程。钱债,市廛。等条。其中课程,就是指犯私盐,私茶等朝廷不许经营的商业,钱债,就是就银钱借贷等关系厘定,市廛就是指商铺,都是商业上的问题,但是还有一些关于继承权的问题,很难分开。
朱祁镇甚至有一种设定一套民法典的想法,只是他这个想法很快被自己按住了。
如果这样做,就是彻底摧毁大明律体系了。
不会被很多人所接受。
朱祁镇首先确定一点,那就是公司法。
这也是现实需要。
就好像冼景在工部做了登记,才能开佛山铁厂,但是本质上佛山铁厂乃至之后的很多工厂的性质,都缺乏厘定。
作为一个经营实体,该怎么管理,也很少有先例。
朱祁镇这些年放任,也看出了其中弊端,很多商人合伙经营的哪里是商业团体,与流氓团伙相差有多少?
不都是无视法律,抱团谋利而已。
在这里不得不说,古文的博大精深。
很多古代的话语,大半不用训练,只要望文生义,大半都是对的。而现代新造的词,其实让古人去看,古人也能猜得七七八八的。
比如公司这个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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