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看来只能靠自己了,林暮一步一步慢慢移到那个小房间里。 房间很逼仄,所谓洗一洗,也没有浴室,就是一大桶凉水而已。 算了,都沦落到这种境地了,还要什么自行车。 林暮简单擦洗了一下,换上了屋中简单的衣服。 她把自己那几件衣服上的品牌内标都想办法撕了下来,在这种偏远山区,这些奢侈大牌很少,自己一路想办法留在路上,如果警察或者张雪萍、吕子江找到这里了,就会发现这些。 她相信,以张雪萍和吕子江的财富以及能力,一定可以发现。 就算风会把它们吹跑、就算目标小,但是能留一点就是一点,总比什么也没有强。 幸运的是,第二天并没有接着赶路,林暮听着外面的人说话,任哥和大吴似乎说在找买主聊价格了。 林暮这几天在屋里被锁着,她强逼自己每天练体力,把从关秋鸿身上学到的那些擒拿格斗术都重新捡起来练了练,虽然宋微尘身体素质肯定比不上关秋鸿,但是死马当作活马医,能有点用也是好的。 而且她大多练的是一些用巧劲的,对于女子很有用,如果出其不意,应该可以制敌。 每天送的饭菜,虽然很难吃,林暮也都强迫自己吃完,吃完了才能有力气逃跑。 就这样过了五六天,她再次被人捆上带上了车。 是大吴来捆的她。 她看得出来大吴对宋微尘的美貌还是很有好感的,而且听后面几日大吴和任哥的聊天,大吴应该没做这行多久,比任哥要有那么一点点还未泯灭的良知。 在大吴给自己的双手捆绳子的时候,她故意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,“好疼啊,能不能轻一点。” 大吴的动作顿了一下,默默又放出一小截绳子。 “谢谢你。”林暮眨巴着大眼睛,像只小白兔一样楚楚可怜。 在捆脚的时候,林暮又发动了攻势,“这是猪蹄扣吗?上次那个结都扎进肉里了,你看我脚腕一圈都还是红的,能不能不要用这种扣啊?实在太疼了。” 大吴缓缓抬头,嘴唇无声触碰了一下,似乎想说什么又不想说什么,过了一会,才道:“别想着逃跑。” “做事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。”林暮俯下身子,在大吴耳边轻声说:“你应该猜到我们家条件很好,其实你猜到的不是全部,我们家是顶富贵的人家,有钱有权。我不要求你放了我,我知道这是强人所难。但是如果我们家找到了你,我会让他们放你一马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