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三十四章回家二三事(三)-《魔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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枫城之所以被称为枫城,是因为,整座城市街道两旁都有一排整齐的枫树而闻名。
一到秋天,枫树叶子变成红色,在高大的树干上如同点缀的红花。
风一吹,树叶沙沙作响,一排排的树叶都晃动起来,那情景有种说不出的诗意。
没到这个时候,枫城就会成为旅游胜地,很多人慕名而来,看看这满城的枫叶飘飘,走在树下,偶尔秋风会吹落下几片树叶,有些树叶颜色鲜艳,叶面上纹理清晰,很是好看。
一般这个时候,有心的人就会把那些好看的叶子捡起来,装进盒子里,夹在书本里,或者写进日记里。
还有很多情侣会在这里拍照留念,不过林云没有看到,因为现在是清晨,早上天还很冷,旅游的人也很少能起得早,这也不是关键。
因为枫城最美的时候,是在黄昏,那个时候天色有些昏暗,气候也是怡人,太阳快要落山,倔强的在大地上洒下点点红芒。
这些红色光线洒在枫叶上,让本就是红色的树叶,映衬得更加鲜艳耀眼。
一般这个时候情侣们都会找一个路人帮他们拍照,他们相拥着,有些女生手里还拿着沿路剪刀的好看的枫叶放在手上摇晃着。
快门按下的那一瞬间,定格的是让人艳羡不已的美好。
林云就这样想着,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药铺,店里的管事的自从这个药铺被林家送给林云之后,林云一次都没来过。
说实话,要不是他被专门叮嘱过他的新老板叫林云。
现在他就要轰林云出去了。
林云一进门就说着自己是他们的老板,被这个管事的当成疯子一样。
“我们这是卖重要的,治精神病的话,出门右转,有家医院听说效果还好。”掌柜的头也不抬,直接赶人。
“我真是你们老板。”林云有些无奈,被人赶也不能怪别人,因为自己一次没来过。
“呵呵,大清早的来个神经病真是晦气,小张,把他轰出去,别耽误我们做生意。”管事的不耐烦的指着林云,命令店里抓药的伙计轰人。
“哦对了,忘了自我介绍了,我叫林云。”
这话一出,掌柜的终于正式起来了,这人怕不是真的是自己的老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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