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章刘明遇从来不懂见好就收-《我在明末有支无敌军团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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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现在建奴骑兵不能迂回侧击,硬要迂回冲过去,唯一的结果就是连人带马一起被穿成肉串!

    马踏枪阵是那些人马俱披重铠的重甲铁骑兵才能干的事情,他们这些轻装骑兵最擅长的还是从四面八方不断发动攻击,给敌军放血,直到敌军失血过多而崩溃。

    现在天雄军骑兵摆明了不让他们这么玩,正面进攻,天雄军骑兵端着弩机呢,拿弓箭与弩机对射,这差不多是拿手枪与步枪对射的区别。

    事实上,像建奴的骑兵角弓,有效射程只有五十步,而天雄军装备的山桑弩,虽然没有伏远弩那么厉害,一百二十步之内,建奴就是拿人命去换!

    莽古尔泰抵达前线,看着天雄军严阵以待,他无奈之下爆了一个粗口:“爹个鸟……这可怎么打?”

    张鸿功道:“大人,让末将上去,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!”

    卢象升微笑道:“用不着了!”

    确实是用不着了,因为刘明遇也不坐战机,在看着建奴居然不进攻了,他倒来劲了。

    “陈全!”

    “末将在!”

    “让第五团的炮兵前移,轰他娘的!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不等白草林的建奴发起进攻,他们后背传来阵阵雷鸣般的炮声,刘家军士兵突然通过交通通道,在胸墙的掩护下,第八道壕沟后面的火炮,被推到了第一道壕沟前。

    每道壕沟相距八十步左右,八道也就是一里多地,位于刘家军阵前的建奴措不及防,被大炮炸得人仰马翻,乱作一团。

    仅仅八轮佛郎机火炮和红夷大炮两轮的炮击,二三两百颗炮弹过去,建奴损失上千人马,再一次证明了,近代军队确实是一头极其嗜血的猛兽,其杀戮效率是封建时代军队远不能比的。

    眼看着弥慢的硝烟中再一次窜出毒蛇般的火光,建奴骑兵和步兵几乎魂飞魄散,不约而同的拨转马头,逃之夭夭。

    这仗没法打,人家摆明了就是跟他们换人命,一个换一个,只有区区二三十万人口的建州女兵族拼得过拥有上亿人口的大明?

    一名精锐弓骑兵得花上十几年时间才能练出来,而刘家军练出一名火炮手却只需要几十发炮上百发炮弹。

    拼消耗,谁耗得过谁?

    看着建奴前营人仰马翻,乱作一团,赵元清道:“将军,卑下带着骑兵冲一阵!”

    “可以,注意安全!”

    刘明遇从来不懂什么叫见好就收,那就是占到便宜,往死里整。

    一番冲杀,以建奴大营后退五里这才稳住阵形,当然,刘家军骑兵也损失数十骑,不得取得了不俗的战绩,光战马就缴获四百余匹,还顺手牵羊,又解救了两千余名大明百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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